| 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6-00324 |
|---|---|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其他 |
| 发布机构 | 农牧水利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 公文时效 |
广大居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监督管理,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严肃查处侵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现将我区“三资监督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集体资金方面:包括集体收入不及时入账、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挪用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报销费用;虚报冒领、套取集体资金等问题。
2.集体资产方面:涉及资产承包、租赁、出让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民主决策、招投标,低价处置;资产长期闲置、浪费或被侵占;资产台账不健全,产权不清等问题。
3.集体资源方面:涵盖资源(土地、草场、林地、水面、宅基地等)发包、租赁、流转不规范,未签订合同或合同条款不完善;擅自改变资源用途;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的利益输送、以权谋私等问题。
4. 村级财务不公开、假公开、长期不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5. 其他涉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热线:0471-3291056
政策咨询电话:0471-3291039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2.举报邮箱
举报邮箱:hmqnmj@126.com(可附文字、图片、表格等佐证材料)
3.来信地址
收件单位:回民区农牧水利局(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攸攸板镇东乌素图村口西500米
邮 编:010010
三、举报须知
1. 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被举报对象、具体事实、时间地点、相关证据及本人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2. 举报内容须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 受理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4. 对不属于“三资”监管范围的举报,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