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10301152650XX/2024-004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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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9 |
公文时效 |
一、出台背景
为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重大风险,最大程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有效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现行的回民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印发的《回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回民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危害或可能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修订前后的主要变化
一是调整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紧密结合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对食品安全事故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二是完善了事故调查工作事项。按照《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区具体实际,对事故前期调查和事故应急处置的相关内容进行具体细化和完善,增强了其可操作性。
五、主要内容
预案分七部分,共40条。
第一部分“总则”共5条,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事故分级、适用范围、事故处置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机构及职责”共6条,包括应急机制启动、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成员单位指着、指挥部各工作组设置及职责、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第三部分“应急保障”共6条,主要是规定了信息保障、医疗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资与经费保障、社会动员保障、宣教培训。
第四部分“监测预警、报告与评估”共3条,主要是包括监测预警、事故报告、事故评估。
第五部分“应急处置”共6条,主要是明确了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应急处置措施、检测分析评估、响应调整与终止、信息发布等方面。
第六部分“后期处置”共3条,包括善后处置、奖惩、总结评估等方面的保障要求。
第七部分“附则”共4条,包括名词术语、预案更新与管理、培训与演练、预案实施。